省农委关于制定2018年农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 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黔农发〔2018〕32号)
省农委关于制定2018年农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
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减贫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18〕3号),省扶贫办对2018年减贫目标任务进行测算分解作为各地减贫指导性计划,并要求各地测算分解农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目标任务指导性计划制定工作,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省对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省扶贫办分解到市县的2018年计划减贫人口数,结合省农委印发的《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2018年工作要点》(黔农发﹝2018﹞22号)中各相关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数和各地实际,制定分解2018年农业产业计划带动贫困人口数,将带动贫困人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县、乡、村,精准到贫困户。各地农业产业计划带动贫困人口数不能大于省扶贫办分解的计划减贫人口数。
二、要切实履职。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产业脱贫特别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督促检查,明确专班和专人负责,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数据要与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统计系统中产业带动贫困农户人口数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出口统一,杜绝“数字脱贫”。
三、要及时报送资料。3月27日前,市(州)农业部门收集汇总本辖区内各市(县、区、特区)2018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目标任务指导计划表(附件)报省农委初审,审核通过后加盖农业部门公章正式上报。各市(州)每季度(6、9、12月)27日前,报送减贫任务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农委产业脱贫攻坚办公室 石姝霞,电话:0851-85558715,邮箱:gzcytp@163.com
附件: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目标任务指导计划表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