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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向贫困县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负〔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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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加强对贫困县农民负担监管,有效推动贫困县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按照2017年度职能绩效目标任务,针对我省贫困县制定如下农民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整治重点

)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主要对违规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以及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加对农民反映突出且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治理力度下力气纠正以各种名目和手段的涉农乱收费行为

根据农业部安排实时对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治理,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保险等问题;农民建房中强制服务收费和违规罚款等问题;农业用水用电收费中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或收取押金和办证时搭车收费等问题;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中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殡葬服务中超标准收费和捆绑、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

       (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开展村级组织负担问题治理。加强对村级组织乱收费的清理整顿,重点是: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级组织转嫁资金缺口;要求村级组织出工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通过发文件、下指标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一些部门向村级组织摊派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一些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

      ()探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的治理。市(州)可根据实际,自主选择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民负担问题开展治理。

二、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46月中旬)。市(州)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区域范围内针对贫困县的专项治理方案,指导贫困县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入排查阶段(6下旬8上旬)。市(州)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会同各部门,按照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采取全面自查与适时抽查等手段,深入排查贫困县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8中旬9月下旬)。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实整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巩固清理整治活动成效

)总结报告阶段(10月)。市(州)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形成的总结报告、统计报表(见附件)以及制度建设相关文件等,请于1020前上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贫困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调查研究,搞好舆论宣传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加强对新时期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报送当地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联系人:邮  箱:gzsnjz@sina.com

电  话:0851-85286507 传  真  0851-85286507


       附  件: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2017331

Scan.pdf   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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