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抓好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
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既要严于律己,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确保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重申纪律规定
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遵守《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执纪问责
派驻省农委纪检组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快严肃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零容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在两节期间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组。
举报电话:0851-85289342
举报邮箱:2710514429@qq.com
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