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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挥资源丰富和生态良好优势,增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推动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实现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绿,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围绕生物多样性、气候多样性、山地多样性,加强生态原产地绿色农产品保护利用,着力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加快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步伐,加大农村“三变”改革力度,重点发展“十大类绿色农产品”,大力实施“八项发展任务”,促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营销网络化、利益股份化,把贵州绿色农产品叫响、抓实、见效,让贵州绿色农产品走出山门、风行天下,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向规模经营要效率,更好发挥政府在产业选择上的引导指向作用;坚持质量至上,向品牌经营要利润,扶持创建一批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坚持培育主体,向产业融合要效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改革引领,向农村改革要红利,让农民更多分享绿色农产品产业链增值收益。
  总体目标:立足大生态、服务大扶贫、利用大数据,围绕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农民增收,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面提升烟、酒、茶、药、特色食品等多张“名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切实增强绿色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建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工作目标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实现“三增加、五达到、一确保”。“三增加”,即“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地认定面积从1460.49万亩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从431个增加到50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从1383亿元增加到5000亿元。“五达到”,即粮食总产量达到1100万吨以上,通过“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3300个以上,主要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网上销售额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一确保”,即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上来自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
  近期任务:着力速度快、强度大,把产业扶贫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集中人力、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全力推动具有“吹糠见米”效果的短平快产业“井喷”发展,迅速占领省内市场、拓展抢占省外市场。2017年,发展蔬菜2000万亩、食用菌10亿棒、家禽出栏1.1亿只。通过一年努力,切实增强三大类产业持续发展的带动性、示范性,让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综合任务:着力持续性强、覆盖面广,重点主推十大类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和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2017―2020年的具体任务和指标为:
  ――生态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积极发展家禽,加快发展关岭牛、绿壳蛋鸡、蜜蜂等特色养殖业,确保生猪存栏1600万头、牛存栏700万头、羊存栏500万只、家禽存栏1.4亿只,着力打造南方草地生态畜牧业大省。
  ――茶产业。茶叶面积稳定在700万亩以上,投产茶园600万亩,培育15个黔茶产销联盟(企业集团),加快建成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中国高品质绿茶原料中心和加工中心。
  ――蔬菜产业。蔬菜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左右,发展辣椒500万亩、食用菌16亿棒、笋用竹100万亩,建成全国重要的夏秋蔬菜基地、名特优蔬菜基地、辣椒产销中心和优质特色食用菌基地,调剂周边地区的冬春喜温蔬菜基地。
  ――中药材产业。中药材面积(含保护抚育和林下种植面积)达700万亩左右,培育2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重点品种,其中形成10个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质品种,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中药材大省和民族医药强省。
  ――精品果业。精品果业面积达700万亩,其中:火龙果20万亩、猕猴桃80万亩、蓝莓20万亩、柑橘100万亩、苹果30万亩、刺梨200万亩、时令水果80万亩,打造火龙果、猕猴桃、蓝莓产销大省。
  ――马铃薯产业。马铃薯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鲜薯年产量1600万吨以上,开发马铃薯系列主食产品,推动马铃薯主食化和专用化,建成南方最大的种薯和商品薯基地。
  ――核桃产业。核桃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打造世界优质核桃产业基地”为目标,在种植适宜区建设10个核桃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30个优质核桃生产重点发展县(市、区)。
  ――油料产业。发展油菜780万亩、油茶350万亩(新建高标准油茶基地100万亩),加快新造油茶林和改造低产油茶林,全面提升油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示范带动油茶质量提高和效益提升。
  ――特色食粮产业。发展优质稻300万亩、薏苡100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薏苡原料基地、加工和流通中心。
  ――水产业。积极发展稻田养鱼、虾、蟹,培育鲟鱼、鲑鳟等冷水鱼产业集群,适度有序发展库区生态渔业,特色渔业养殖面积90万亩以上。
  一、通过产业发展方式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上规模”
  (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引导村集体和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易地扶贫搬迁后有价值的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引导搬迁群众采取市场化方式流转,发展规模基地。
  (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围绕本地特色、市场需求、产业基础,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的比重。发挥比较优势,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持续成长、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三)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培育一批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农业服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四)加大政府投融资力度。统筹现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省级财政产业扶持资金下拨到县,重点用于扶持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加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引导作用,拉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和农民个人投资,推动绿色农产品区域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二、通过质量安全监管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提品质”
  (五)划定保护区域。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划定生物多样性、气候多样性、山地多样性保护区作为优质农产品生产核心区。创建生态原产地绿色农产品保护县乡村和农业示范园区,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六)改革耕作制度。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在绿色农产品主产区杜绝使用除草剂、高度高残留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优化提升土壤质量。坚持种养结合、长短结合、地上地下结合,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利用荒山荒坡大力发展油茶、蓖麻、花椒等经济作物,推广稻渔共生、鱼菜共生、林下种养等生态种养技术立体开发新模式。
  (七)建立追溯体系。探索建立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可追溯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
  (八)加强诚信建设。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农民建设为载体,加大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建力度,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保护和调动经营主体和农民发展绿色农产品的积极性,引导其互惠互利开展竞争,以质取胜塑造品牌,以诚信立足于市场,不掺假作假,不乱施农药。对有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三、通过农技示范推广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达标准”
  (九)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推广力度。对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申请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相关检测认证费用按照“先认后补”原则予以补助。督导获证产品正确规范使用标识,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十)抓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建立区域地标农产品品牌标准,产品达标后可无偿使用。制定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扶持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
  (十一)抓好技术服务指导。落实基层农技推广制度,推进“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协办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技术服务组织。
  (十二)抓好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科研院所与县乡政府、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合作,推进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市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搭建农产品创新研发与人才集聚平台。
  四、通过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深加工”
  (十三)培育农业企业集团。实施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战略,培育引进一批企业和知名销售团队参与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和控股等方式,建立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联盟或企业集团,并通过扶贫产业子基金给予扶持。
  (十四)大力发展精深加工。集聚优化各类资源,把农业示范园区建成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高端平台。集中资金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萃取植物精华产品和开发食药同源食品。
  (十五)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支持种养大户、加工大户、农机大户、运销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鼓励各地以农业园区、规模特色农产品和特有农业资源为载体,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拓展和挖掘休闲农业市场。
  五、通过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闯市场”
  (十六)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加大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品牌电商合作力度,推动“黔货出山”,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并走出国门、走向世界。鼓励知名电商平台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增强线上推广和线下服务。支持商务、供销、邮政系统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快递物流体系。整合全省各类电商资源,加快县乡村电商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
  (十七)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批零市场体系,推进农商联动示范县建设,加快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批发(零售)市场、社区生鲜平价超市建设,支持集乡村旅游、商业服务和农产品集配、中央厨房、农产品加工检测等为一体的农商旅综合体建设。
  (十八)加快冷链物流建设。实现县域冷链车、冷库、冷柜等冷链物流设施全覆盖,提高生鲜蔬菜和禽畜产品预冷保鲜能力,鲜活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冷链物流与重点销售市场“无缝对接”,有效满足绿色优质农产品省内外销售需要。
  (十九)加快销售渠道建设。支持绿色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产品体验中心和专销区建设。发展田园直购、产品认筹、网络定制等新兴业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渠道分销”运营模式。启动实施“学生菜篮子工程”,推行集中供应和直销配送。
  六、通过品牌营销推介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塑形象”
  (二十)注重品牌培育。推进绿色农产品品牌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贵州绿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和区域品牌,对通过相关品牌认定或对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实施国际注册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全面提升茅台、老干妈、都匀毛尖等知名品牌的影响力,巩固提升苗药和“多彩贵州?绿色农业”“贵州绿茶”“乌蒙山宝?毕节珍好”“生态凉都?高山珍品”“凉都弥你红”“遵义红”“沿河沙子空心李”“梵净蘑菇”“玉梦”等区域品牌形象,培育打造“梵净山珍?健康养生”等新兴品牌,加强区域品牌监制,以市(州)为单位促进区域品牌相对集中。
  (二十一)加强品牌宣传。开展全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推介,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视觉识别系统,制作专题宣传片,在贵州外宣片以及有关影视作品中植入优质绿色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元素。把省内重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接待会议场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农业示范园区建成绿色农产品的常设宣传窗口。继续开展“贵州十佳农产品”系列评选活动。
  (二十二)组织集中推介。坚持办好和参与“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中国?遵义国际辣椒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全球电商减贫大会”“贵州(铜仁)国际天然饮用水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持续推进“黔货进京”“黔菜供港”“黔茶飘香”等活动。省级定期组织农产品集中推介活动,组团参加中国农交会等全国或区域性重要展会,重点到北上广等主要目标市场及对口帮扶城市开展推介。
  七、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增红利”
  (二十三)建立股权合作机制。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进“三变”改革,通过股权纽带,让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共享绿色农产品发展红利。建立农产品股份会员制销售平台,消费者在享受股权分红、价格优惠的同时,更多分享贵州独具地域特色、品质优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红利。
  (二十四)建立支持发展机制。政府扶持绿色农产品发展的资金,可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贫困农户的股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取股份权益。支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申报扶贫产业子基金。加大农产品保费补贴力度,开展特色产品保险、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险。
  (二十五)建立产权交易机制。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深化集体林权、水权等改革。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绿色农产品资源数据库,对有价值的入股资源产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为推进绿色农产品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
  八、通过组织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农产品“强保障”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本工作方案。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因地制宜选准主攻方向、主打产品、主打市场,特别是短平快产业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制定专案,整合资源全力推进。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工作方案的统筹协调,省农委负责本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和总结推广,省商务厅负责全省绿色农产品市场开拓和促销工作。
  (二十七)加强部门协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子方案并报省农委备案。发挥财政资金效率,对积极性高、发展成效好的地方,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二十八)加强督查考核。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把贯彻执行本工作方案情况纳入督查内容,适时会同省农委开展督促检查。省直目标办要将省直有关部门落实本工作方案责任纳入目标绩效管理。省农委要会同省统计局健全统计制度,强化运行监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方案目标如期实现。